1月28日,濮阳县公安局院内一场特殊的退赃仪式正在进行。包括8辆汽车和10余万现金在内的部分赃车赃款在现场被“完璧归赵”。
去年5月份,濮阳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一群“车中介”有涉嫌诈骗车辆分期贷款的犯罪行为,遂于当月13日立案侦查。截止至发稿,警方已抓获嫌疑犯49名,30名进入审判程序;同时派出专门力量顶风雪冒严寒奔赴青海、西藏、甘肃等地追赃,尽力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目前已追回车辆11辆,追回赃款19.44万余元。
濮阳县公安局党委格外的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缜密侦查,短短一个月时间往返于13个县市之间查找案件当事人二十余人,获取了大量证据,并抓捕了该案几个主要中介身份的嫌疑犯许某某、郝某某等。
经侦查,在濮阳市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内有多个涉嫌诈骗分期贷款的团伙,他们主要以为客户购置二手车提供分期贷款的汽车销售公司、租赁公司、服务企业为诈骗目标,活动范围以濮阳市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中心,向周边省市县市山西、河北、山东等地辐射。
据犯罪嫌疑许某某等供述,他们以濮阳市一家二手车市场为依托,大量网罗物色购车客户,再向多家分期企业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骗取分期贷款,一般每辆二手车贷款都在八九万左右,而后将车辆以抵押方式按三四万元低价卖给鹤壁的刘某某等人,刘某再加价变卖,主要销往青海、西藏、甘肃等偏远地带。在销赃过程中拆除车辆GPS。
负责侦破此案的濮阳县公安局民警和记者说,由于此类案件形式上属于合同纠纷,一般被归属于经济纠纷,具有一定的迷惑性,难于立案。分期公司追偿到购车客户,客户避而不见,最终不了了之,或者进入漫长民事诉讼程序。同时,车辆销赃时,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让客户(车主)签具一份虚假质押或者抵押合同,现场录制视频,以备公安机关缉查时证明车辆来历的合法性。再加上涉案车辆出售价格低,有一定的客源市场。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二手车市场之乱象,存在已久。究其积弊原因,不外乎法制意识淡漠、利欲熏心所使。二手车市场有一普遍错误认知,如果分期贷款还上几期,就不构成刑事案件的诈骗,而是民事纠纷。这一荒谬认知,直接引发一些中介、车商和受蛊惑的购车人、销赃人等在利益驱使下以身试法。同时告诫那些车辆的最后购买者,别贪图便宜购买此类车辆。车辆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不但鸡飞蛋打,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