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标的属长乐区环境卫生作业站全部,现在寄存在解放东路84号福州市长乐区城北废物中转站内,详细数量、品名等详见本次拍卖文件附件《标的物品清单》。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品清单》中的作废车辆拆解作业,中标企业必定在福州区域拆解场进行拆解,车辆拆解作业须在托付方长乐区环境卫生作业站及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中标企业在上述标的移送、拆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第307号令《作废轿车收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拆解,机动车崩溃后对“五大总成”应当场损坏,保证标的罚没机动车辆必定不可以流入社会形成新的安全危险危险,中标企业应对上述标的车辆及设备撤除、转移、整理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车辆损毁等状况担任、并承当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职责,托付方长乐区环境卫生作业站、拍卖人不承当任何职责。
3、中标企业应对上述作废财物撤除、转移、整理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损毁等状况负全责并承当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补偿和法律职责,拍卖人、转让方不承当任何职责。
4、拍卖成交后,标的设备财物搬离过程中发生全部税、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当。
5、拍卖标的的其他状况均是以标的物当时现状(包含什物现状、吨位现状、寄存现状、财物不完整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含税、费等由标的发生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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