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令和法规之规定,甲、乙两边在相等、自愿、洽谈的基础上就生意房子达到如下协议,以兹一起信守实行。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甲方持有的房产证挂号为准)的房子出售给乙方,产权状况: ,房子一切权证书号为 ;
该房子的附属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煤气、电力、供水、电话、供暖、有线电视、网络线路等管线、计量表等一起转让;
两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成交价格现已包含本合同条所列全部内容转让之价格。
1.甲方确保该房子不存在产权胶葛;未设定典当、未租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力瑕疵;甲方确保其对该房子享有独立处分权;确保该房子不被别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照实向乙方阐明该房子运用过程中的严重事项,供给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子一切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公共修理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4.甲方应当一起与乙方处理房子一切权、土地运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供给必要的文件、材料和便当。
5.甲方应当为乙方入住该房子供给便当,包含但不限于在处理房子过户后两日内腾退该房子,并刁难该房子作必要的清洁,个人物品搬出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7.甲方应当在处理房子一切权过户手续后两日内,前往房子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落户在该房子下的户籍搬迁手续。
甲乙两边应当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一起前往房子所在地房子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房子一切权过户手续,并按约付出相应税费。土地运用权证的过户应当在乙方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后的两日内由两边一起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按国家规定付出相应税费。
甲方应当在房子一切权过户结束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子,处理完物业更名等移送手续,结算一切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求乙方予以帮忙的,乙方应当帮忙。
(1)甲方未实行甲方责任,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获得房子一切权或不能正常运用该房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现已付出的价款,并向乙方付出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依照合同总价日万分之 的份额自三个月期满之日的次日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乙方一起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力。
(2)甲方不照实奉告乙方有关状况,存在诈骗行为致使合同意图不能够完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现已付出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运用该房子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付出未结费用 %的违约金。乙方现已代为付出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1)乙方未按约付出合同价款的,自付出期满次日起依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付出违约金;超越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处理房子一切权过户的,甲方实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付出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在实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两边产生争议,先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子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两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平等法令上的约束力,甲乙两边各执一份,房子行政管理部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