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宅基地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比较短,能够最终靠提起诉讼来处理。在提起诉讼时,如果受让人尚未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并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行情报价也无显著变化,确认合同无效后,可以简单采用相互返还的解决方法。但如果受让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较大的翻新改建,并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行情报价有较大幅度上升,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后应当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在判决买受人返还宅基地和房屋的同时,还应当判令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对房屋的翻新改建费用。对于房子和土地的升值利益,也应按照特殊的比例由出卖人对买受人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比例的确定,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主要应当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加以确定。如果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否返还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尊重双方的意思选择。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1、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双方只能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不可以买卖,否则合同无效。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购买宅基地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如果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就能够直接进行宅基地买卖了。但是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还必须要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只有这样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其他的宅基地买卖形式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后的处理方法主要有通过诉讼和价格评估来处理。同时,在进行宅基地转让时,必须要格外注意买卖双方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只有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确保宅基地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