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于2024年11月29日:(a)承租人A丰宁满族自治县聚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隶属公司)及融资人A华润融资租借有限公司协议融资租借组织A,融资人A向承租人A购买配套设备(电站A悉数太阳能设备的配套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3亿元,并将配套设备租回予承租人A,作为价值,承租人A须按季度付出租借款;
及(b)承租人B依兰县增量混改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具有70%的隶属公司)及融资人B上海越秀融资租借有限公司协议下列融资租借组织B:(i)承租人B及融资人B缔结收购协议B,融资人B将向承租人B购买设备(用于电站B的风电设备),购买价约为人民币2.71亿元;及(ii)承租人B与融资人B缔结融资租借协议B,承租人B将于租期B内向融资人B租借设备,作为价值,承租人B须按季度付出租借款。
公告称,融资租借组织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事务过程中缔结,让集团可获得其营运所需的财政资源及需要用的若干设备。董事以为,融资租借组织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缔结,属公平合理,且契合股东的整体利益。配套设备及设备于2024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阅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5.71亿元。依据香港财政报告原则,融资租借组织项下拟进行的买卖将不会导致集团获得任何出售收益或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