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利用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件因网络购车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追回4.55万元购车款。
2022年1月,沈某在某网络交易平台看到张某出售二手车辆的信息,微信联系张某后,双方确认了车辆售价并签订购车协议。沈某分别于2022年1月13日、14日分别向张某支付购车定金2万元和其余购车尾款。支付购车款后张某迟迟未向沈某交车,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张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沈某在外省工作不便到庭参加庭审,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做了网上开庭。庭审中,在了解到双方的调解意愿基础上,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矛盾并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自愿于2023年4月15日前向沈某返还购车款4.55万元。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利用互联网交易达成了购物意向,并签订购车协议,张某未按购车协议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沈某针对张某的违约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办理中,武定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优先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来进行审理,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持续推进司法便民诉讼服务的举措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购有风险,交易需谨慎!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网络购物慢慢的变成了了人们的生活常态,网络交易给我们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诸多的法律风险。
在网购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正规的网购平台做交易,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避开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来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订单和账户安全都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针对二手车辆进行的网络交易,在相关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还应尽快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确保交易车辆所有权完成转移登记,从而避免在车辆交付后因别的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当发生纠纷时可以向网络站点平台投诉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诉,经以上途径仍无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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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网购二手车,钱给了车没到,线上调解帮他追回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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