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2023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2024年度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9.3.7、9.3.11条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收盘价0.97元,市值2.77亿元,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3亿元、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做了自查核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3,907.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8.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34.99万元。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87.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58.27万元。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涉及本公司的相关信息外,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5)。
经自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别的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6月 4日、6月 5日、6月 6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6月 4日至 6月 6日连续 3个交易日跌停,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交易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9.2.1条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 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有几率存在因市值低于 3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52)。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有几率存在因股价低于 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54)。
2、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年-2023年连续 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年度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 2024年度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9.3.7、9.3.11条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终止上市。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36)。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经营亏损。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765,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98%,目前该质押股份涉及诉讼,若后续未能协商解决,则被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变卖、折价处理等风险。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27)。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一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