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崔财鑫 通讯员/李莉)“分明试车的时分车子仪器表里显现的路程数是36977公里,为什么到4s店里一查却是56617公里呢?这不是诈骗顾客吗?”2016年8月2日,前来湛江市消委会投诉的彭先生称:本年7月13日,在开发区公民大路某车城二手车买卖中心某车行订货了一辆本田小轿车,当场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并签定了车辆生意协议。原车主表明该车的路程数为36977公里,看车的时分还核对了一下,车内仪表盘显现的也是这样。可是之后在该轿车湛江特约出售服务店查询该车的保养记载时,发现该车实践行进公里数为56617公里。得知这一状况后,彭先生屡次要求原车主交还定金,解除合同,可是却屡遭回绝,不得不诉至消委会。
彭先生表明:“购车之前我也大约知晓购买二手车存在必定危险,所认为防吃亏,在签定货车协议的时分还特别让对方在协议里书面许诺该车包过户、包无事故、包无水浸,如有以上两点,经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半年内包退全款。本认为算无遗漏了,成果仍是吃了暗亏。”
接到投诉后,湛江市消委会联系了该轿车湛江特约出售服务店的负责人,查询涉诉车辆的实践路程数问题。经核实,实践路程数确为广阔购买的人所述的56617公里。
当被问及出售给顾客彭先生的二手车行程公里数为何会呈现与4s店的保养记载里数据不一致时,车行的老板许先生并未正面回复,他表明:“在签定轿车生意协议之前现已跟顾客清晰说,车子就摆在车行,顾客可彻底自己请专家或许其他有经历的师傅来看车,看好了确认没任何问题再跟车行签署协议。现在协议现已签了,再来要退车肯定是不能够的。”
湛江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到,有些二手车行未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号的,所以出售二手车应视为车行老板的个人行为,而不能视为企业行为。
湛江市消委会表明,公民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消委会受理的投诉规模。但该车行涉嫌存在诈骗行为,顾客能够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公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的规则,向法院或许裁定委员会请求改变或许吊销合同。
1、购买二手车之前能够到轿车4s店查询该车的修理和保养记载,核实与卖方所述是否相符。
2、签定协议时合同约好尽可能翔实、清晰,尽量少交订金或许定金,细心检查出售合同内容。
3、对卖方做出的口头许诺可进行录音,并妥善保存一切购车付款凭据,以便日后呈现消费胶葛时做到维权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