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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物产集团煤业经营有限公司2台车辆分别转让

时间:2024-01-12 12:32:49 作者:江南体育官方入口 点击:16 次

  辽宁物产集团煤业经营有限公司一台车辆转让(辽A0153H):3.66 万元

  辽宁物产集团煤业经营有限公司一台车辆转让(辽A0153H):3.66万元

  1、受转让方委托,本次转让的车辆共计1台,标的详情见本项目《车辆信息表》。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批车辆信息表等相关公示详细的细节内容、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意向受让方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登记,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经了解上述全部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可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守,接受该标的车辆一切现状及交易条件。车辆标的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车辆标的状况、转让车辆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车辆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车辆成交后,受让方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摘牌保证金不予退还。沈交所将依法对车辆标的再行挂牌处置,违约后重新挂牌处置的,违约受让方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2、本次转让的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不保证车辆部件、备品完好及完整,不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和功能使用,如需维修、维护、加油、加水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沈交所网站上公示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表及评估报告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车辆参数、行驶里程、车辆交强险及车辆检验日期等数据及有关的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并不意味着准确数据,不作为对车辆标的交付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沈交所及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做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报价。

  本次转让的车辆已经将违章记录全部处理完毕。车辆成交后,如再有违章记录(截止到车辆交接时间),违章罚款由受让方凭罚款收据于车辆交车日后1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报销,只报销有罚款收据凭证的罚款,滞纳金、另外的费用及违章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提供车辆违章记录查询结果,具体违章事实以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登记为准。

  本次转让车辆年检及交强车船税以车辆现状为准,如有车辆欠费、年检过期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一旦竞买成功,车辆所欠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的结果及责任。

  受让方务必于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交款人与受让方必须一致。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交易税)。标的车辆现有手续完备,如出现无法过户等特殊情况,交易终止,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7、受让方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完成。由标的车辆引起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8、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项目在披露期间,有几率发生项目内容变更、中止、终结等情形,受让方须自行关注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

  1、受转让方委托,本次转让的车辆为厦工装载机,无牌照,不能上路。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批车辆信息表等相关公示详细的细节内容、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意向受让方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登记,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经了解上述全部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可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守,接受该标的车辆一切现状及交易条件。车辆标的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车辆标的状况、转让车辆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车辆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车辆成交后,受让方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摘牌保证金不予退还。沈交所将依法对车辆标的再行挂牌处置,违约后重新挂牌处置的,违约受让方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2、本次转让的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不保证车辆部件、备品完好及完整,不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和功能使用,如需维修、维护、加油、加水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沈交所网站上公示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表及评估报告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车辆参数、行驶里程等数据及有关的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并不意味着准确数据,不作为对车辆标的交付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沈交所及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做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报价。

  4、受让方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完成。由标的车辆引起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5、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项目在披露期间,有几率发生项目内容变更、中止、终结等情形,受让方须自行关注沈交所网站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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